第99章 ||||||家-《卷2的报恩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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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老家伙硬憋了十多分钟,hold不住地开了口:“我的确是个不合格的父亲,但我真没抛弃他……他出生的消息,都没有一个人告诉我……”

    秦修垂首的眼神定了定,还是什么都没说。

    斯汀颓然坐在篝火后。他从小就是个不安分的灵犬族人,那个时候的灵犬族比现在更封闭,族中有避世铁律,灵犬族人不可与人类有过密的来往,可是他却被人类的花花世界吸引。

    斯汀望着跳跃的篝火笑了笑,那时自己偷偷买了流行音乐的磁带,在中午时溜进族会的广播室,接了喇叭放给全村人听。族会的大家长们气得快把他腿都打折了。他瘸着腿躺在床上,弄不明白,那么好听的歌,为什么大家视它们为洪水猛兽呢?

    灵犬族的学堂里老师还在讲牛顿的三大定理,他望着窗外的天空,根本无心听课,人类都登上月球了啊,他们学的却全是过时的东西。

    那时他每天下了课都会跑去灵犬山,眺望脚下的灵犬镇,那是人类的世界。在他五岁那年,灵犬镇修了一条通进城里的笔直大马路,十岁那年,灵犬镇有了第一家柯达照相馆,第一家天堂电影院,十五岁那年,灵犬镇的后山架起了高高的信号塔,竖起耳朵似乎都能听见此起彼伏的手机铃声。灵犬镇一天天拔节长高,他回过头,灵犬村却还是多年前的老样子。

    十六岁那年,他背上行囊,哼着一首《moonriver》离开了灵犬村,离开了灵犬镇,他要去外面的世界。

    twodrifterofftoseetheworld.

    thereissuchalotofworldtosee.

    歌词真棒,可惜他没有huckleberryfriend,但是他觉得自己总会找到的,在外面的世界。

    坐上人类的大巴车,司机放着一首《redrivervalley》,他和司机大叔一路聊天,司机大叔告诉他这种类型的音乐叫乡村音乐,是从美国来的,司机大叔说进城的时候他就放《redrivervalley》,回灵犬镇的时候就放《takemecountryroad》。他趴在车窗,在口琴吹出的轻快节奏中,觉得自己像插上了翅膀,想飞去哪儿就是哪儿。

    《takemecountryroad》也很好听,总有一天他要开着自己的车子,在这个世界上某一条种满柠檬树的向阳大道上听这首歌,也许是美国,但是绝不会是灵犬村。

    别了灵犬村,我不会怀念你的。

    那个时候人类社会的户籍管理还不很规范,他很快就找到空子可钻,凭着自己的努力考上高中,考上大学,出国深造,去了那个把人类送上月球,把乡村音乐带到世界各地,叫做美国的国度。

    他有了英文名字,中文名叫什么来着,反正是族长取的,早就忘了。人类的世界精彩得让人应接不暇,他从听乡村,听摇滚,到听起爵士,最后衣冠楚楚地走进卡耐基音乐厅,听阿巴多指挥柏林爱乐演奏的马勒《大地之歌》,和所有衣冠楚楚的古典音乐爱好者们一起高喊着brj□jo起身鼓掌。

    他精力充沛,充满干劲,富有魅力,身边从不缺漂亮的女性,然后就很俗气地坠入了爱河。

    “和一个叫艾丽西亚的姑娘。”斯汀掰了一截枯树枝放进火里。

    秦修听着没出声,毫无疑问那是一名人类女子。这个老家伙从来不把自己当灵犬族人看待,谈恋爱当然也要和人类谈。

    “我没有告诉他我的身份,我觉得那不重要,”斯汀缓缓道,“我们订了婚,后来……”说到这里静了很久,“后来她发现了我的身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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